项目名称 | 宜丰县东兴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东兴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宜丰县东兴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东兴加油站(以下简称“该加油站”)成立于2013年10月23日,营业场所位于宜丰县沿山大道以北流源村元形组村民建房点以东,法定**人为张凯军。该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24MA35HD1D8P,属于有限责任制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洗车,烟、预包装食品零售。 该加油站油罐区设有4个埋地卧式储罐,其中1台50m3的0#柴油储罐,1台5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5#汽油储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算后总容积为135m3,属于二级加油站,站内设有油气回收系统。油罐采用直埋铺设,并设抗浮基础。加油区设4个加油岛,采用2台四枪加油机,2台双枪加油机。该加油站于2023年2月9日经宜丰县应急管理局核准,换发了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宜安经油字[2022]36092401号,许可范围:汽油、柴油。**期限为2022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经***令第344号发布,***令第591号、***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5月27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该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三年**期即将到期,需要重新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由于该加油站2013年建成投运,安全设施“三同时”资料不全,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58号)等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在一个延期换证周期内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并根据诊断结论开展安全设施设计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延期换证。该加油站于2025年6月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工程设计资质)编制了《宜丰县东兴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东兴加油站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根据该安全设计诊断报告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该加油站及时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陈雷萍 | 联系电话 | 18770555336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赵娟、周金鹏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嘉鸣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赵娟、陈嘉鸣、刘赟、周金鹏 | ||
现场工作人员 | 赵娟、周金鹏 | ||||
主要任务 | 本评价报告主要针对评价范围内汽油、柴油储存经营过程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等进行辨识与分析,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及其符合性,检查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配套性,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等,对该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8.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8 | ||
其它 | 一、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宜丰县东兴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东兴加油站位于宜丰县沿山大道以北流源村元形组村民建房点以东,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业务,属二级加油站。 通过对该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1)化学品、设备及工艺辨识结果 经辨识,该加油站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为汽油和柴油,其中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加油站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经营、储存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及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周边的安全间距 该站东南侧为沿山大道和架空电力线,西南侧和西北侧为居民建筑,北侧为丁类厂房。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站外50米范围内无重要公共建筑物、明火设备和甲、乙类生产及储存设施,站区内加油设施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能够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以及相关**规范要求。本报告认为该加油站建设项目周边对加油站的影响以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影响均较小,该加油站具备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条件。 (3)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报告的采纳情况 该加油站安全设计诊断报告核查的问题(共17项)及整改建议均已采纳,经评价组现场复核,均已整改完成。该加油站整改过程工作进展顺利,处于正常状态。经查阅资料和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符合**相应安全标准的要求。 (4)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控危险化学品,该加油站在后续的经营中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加强安全管理,要求油品运输单位强化运输管理、自身加强储存定制化管理。 (5)该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①火灾、爆炸;② 中毒和窒息;③**伤害;④触电;⑤高处坠落;⑥物体打击、⑦其他伤害。 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加油站埋地储罐区、加油区、卸 油区是主要的危险源。 (7)经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进行分析,该加油站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加油作业、卸油作业、维修作业、配电作业等4个单元中均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作业环境,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分析,油罐区主要危险物质为汽油和柴油,常温、常压下储存。储罐区汽油罐为Ⅰ级,属高度危险;柴油罐得分为Ⅲ级,属低度危险。油罐采用双层罐埋地设置,按要求设置了通气管,并装设了阻火器;设置了液位监测报警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埋地加油管道设置双层管道,其安全风险可控。 (9)采用检查表评价法对该加油站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和给排水、电气与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等进行检查分析,经整改后,该加油站涉及的强制条款和其他项均符合要求。该加油站设置了消防安全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液位监测措施、油罐泄漏检测措施、电气防爆措施等安全防护设施,取得了消防验收意见书和防雷检测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加油站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基本需要,符合安全经营的条件。 (10)该加油站相关证照齐全,成立了安全生产**小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 (11)对宜丰县东兴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东兴加油站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定,检查结果为该加油站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总体评价结论:宜丰县东兴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东兴加油站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计诊断报告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的现状总平面布置图一致,安全设计诊断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已落实到位。对潜在的危险、 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 风险在**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