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瑞昌市工业气体总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瑞昌市工业气体总厂属股份合作制企业,地址位于瑞昌市桂林化工区,用地面积为22.71 亩,企业于2016年4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为乙炔生产);同时设有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储存、充装装置。企业涉及的液体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储罐储存、充装设施已办理了预评价、设计手续,但因为市场原因,未办理验收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涉及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储罐储存、充装设施因市场原因暂时停止使用(也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该企业乙炔生产装置采用电石、水为原料,经水解生成乙炔;生产(含充装)过程中涉及电石、乙炔、**、浓硫酸、氢氧化钠溶液等危险化学品。另外该企业目前涉及储存经营的品种有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零售经营的品种有:医用氧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液化的)、混合气体(含氩气、二氧化碳组分,压缩的);涉及贸易经营的品种有氢气(压缩的,不储存)。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浓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涉及的乙炔、氢气(贸易经营)、硫化氢(乙炔中微量杂质)、磷化氢(乙炔中微量杂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目前企业在役生产装置区、仓库、储罐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陈润洪 | 1800000000100059 | 015387 | ||
项目组成员 | 陈润洪 | 1800000000100059 | 015387 | ||
陈建彰 | CAWS3500002300237 | 043089 | |||
朱汝玲 | S011032000110191000378 | 028131 | |||
邹孝琴 | S011035000110203001181 | 040635 | |||
杨健健 | S01103500011020200275 | 040553 | |||
报告编制人 | 陈润洪 | 1800000000100059 | 015387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立 | CAWS350000230200190 | 031929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评价结论 | 瑞昌市工业气体总厂厂址、总体布局、设备布置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在役装置不涉及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有相关化学专业学历,且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企业法人**及安全负责人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瑞昌市工业气体总厂在役装置配套安全装置、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风险可控,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
勘察现场 工作时间 | 2024.1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6 | ||
勘察现场人员 | 陈润洪、陈建彰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