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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现状评价
瑞昌市工业气体总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5-01-07

评价报告名称

瑞昌市工业气体总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瑞昌市工业气体总厂属股份合作制企业,地址位于瑞昌市桂林化工区,用地面积为22.71 ,企业于2016年4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为乙炔生产);同时设有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储存、充装装置。企业涉及的液体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储罐储存、充装设施已办理了预评价、设计手续,但因为市场原因,未办理验收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涉及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储罐储存、充装设施因市场原因暂时停止使用(也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该企业乙炔生产装置采用电石、水为原料,经水解生成乙炔;生产(含充装)过程中涉及电石、乙炔、**、浓硫酸、氢氧化钠溶液等危险化学品。另外该企业目前涉及储存经营的品种有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零售经营的品种有:医用氧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液化的)、混合气体(含氩气、二氧化碳组分,压缩的);涉及贸易经营的品种有氢气(压缩的,不储存)。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浓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涉及的乙炔、氢气(贸易经营)、硫化氢(乙炔中微量杂质)、磷化氢(乙炔中微量杂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目前企业在役生产装置区、仓库、储罐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陈润洪

1800000000100059

015387


项目组成员

陈润洪

1800000000100059

015387



陈建彰

CAWS3500002300237

043089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28131



邹孝琴

S011035000110203001181

040635



杨健健

S01103500011020200275

040553


报告编制人

陈润洪

1800000000100059

015387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S011035000110201000616

026187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立

CAWS350000230200190

031929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评价结论

瑞昌市工业气体总厂厂址、总体布局、设备布置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在役装置不涉及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有相关化学专业学历,且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企业法人**及安全负责人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瑞昌市工业气体总厂在役装置配套安全装置、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风险可控,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勘察现场

工作时间

2024.12.5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6

勘察现场人员

陈润洪、陈建彰

现场照片

image.pn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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