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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9-02

项目名称

九江市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九江市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47月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地址位于永修县三溪桥原中学校内(学校现已迁往新址,校内各教室为空置),为租赁。主要从事醇基燃料的经营,现有从业人员8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企业罐区占地面积124.3m2,设有二台10m3 醇基燃料储罐及配套设施。

该项目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醇基燃料。其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委托单位联系人

蔡景谊

联系电话

13806822598

项目组长

陈润洪

技术专家

报告编制人

陈润洪

报告审核人

朱洪忠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润洪、彭永进、戴立平、邹昌锴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秋枝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陈润洪、彭永进、戴立平、邹昌锴

 现场工作人员

陈润洪、彭永进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年6月16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7月10日

其它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企业储存涉及的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噪声、高温热辐射。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果

1)安全条件评价

企业周边环境、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要求。

2)安全经营条件评价

企业作业场所、常规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企业罐区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符合规范要求。

该企业的电气设施、机械伤害防护设施安全符合法规、规范的要求。

有害因素控制措施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符合要求。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前置条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危险度分析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

企业储罐区危险程度为较轻。储罐区装卸作业单元作业存在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等危险因素,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配电存在触电、电气火灾等危险因素,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通过危险度分析可知,企业醇基燃料储罐单元危险性等级为Ⅲ,属于低度危险。

3评价结论

九江市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储存经营装置及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项目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