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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展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米光电保护膜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9-26

项目名称

江西华展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米光电保护膜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华展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定山镇彭湖湾工业园,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定山镇彭湖湾工业园标准化厂房7#、13#厂房。主要从事表面保护膜、功能性薄膜材料、塑料管芯的研发、生产、销售;塑料颗粒、胶粘材料、包装材料及电子产品销售;从事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委托单位联系人

吴政

联系电话

18017715678

项目组长

邹昌锴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邹昌锴

报告审核人

冯美海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徐芳、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邹昌锴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年3月10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8月

其它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物料的危险性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料:丙稀酸压敏胶、稀释剂(乙酸乙酯)及燃料天然气。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项目涉及的乙酸乙酯和燃料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45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辨识,该项目不涉及管控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该项目涉及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的物料储存量极少,故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不涉及化学反应,因此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3)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灼烫伤害、物体打击及坍塌、高处坠落、容器爆炸、其它伤害、粉尘、噪声、高低温、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论

江西华展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米光电保护膜项目配套的安全设施经企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后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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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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