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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浦泾燃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9-27

(正本)浦泾燃油现状评价(1).pdf

项目名称

江西浦泾燃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浦泾燃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4月,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为醇醚汽油、醇醚柴油的生产、批发等。该项目3万吨/年醇醚燃料油生产项目位于庐山市白鹿镇交通村大海丘环山公路东侧,处于庐山市金鹿工业园内;该项目于20181010日经延期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醇醚汽油(15kt/a)、醇醚柴油(15kt/a)。

委托单位联系人

王浩

联系电话

13585895958

项目组长

邹昌锴

技术专家

报告编制人

邹昌锴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秋枝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彭永进、戴立平

现场工作人员

邹昌锴彭永进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917

报告提交时间

20219

其它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物料的危险害性辨识结果

江西浦泾燃油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甲醇、石脑油、醇醚汽油、醇醚柴油、汽油添加剂为易燃液体,类别2;柴油为易燃液体,类别3;柴油添加剂为可燃液体。这些物料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特性,在贮存、使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易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发生。

石脑油、醇醚汽油、甲醇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甲醇、醇醚汽油属于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高毒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辩识结果

江西浦泾燃油化工有限公司罐区及装卸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工艺辨识结果

该项目不涉及化学反应,不涉及危险工艺。

4)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化学物质危害、高低温、噪声。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厂区与周边保护对象间距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规定;厂址、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现状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3、企业涉及的生产工艺简单、成熟;其选择工艺、设备、装备不是**明令淘汰或限制的,工艺技术安全、稳定可控;采取了相应的机械化设施;工艺、设备装备配套安全设施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企业消防设施已经消防验收,防雷电装置已经检测合格,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5、企业作业场所、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其他常规防护设施配套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企业应在作业场所警示标志、风险告知方面予以加强。

6、企业有害因素控制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要求。企业应在职业病危害危害告知方面予以加强。

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符合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等满足有关法规要求,整体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企业建立有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备了应急救援装备,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了应急演练,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

8、企业配套有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分析,各单元作业危险程度为稍有危险或一般危险,为可以接受的风险。

9、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条件进行检查,企业生产装置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安全条件。

10、企业涉及的变更设计在不改变主体生产工艺、不改变产品品种和不增加产品产能的情况下进行了相应内容的变更,企业已上报庐山市应急管理局备案(详见附件),并已按设计变更完成,符合法规要求。

11、企业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隐患整改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检验检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评价结论:经评价组评价,江西浦泾燃油化工有限公司现场与安全设计及变更设计一致;企业在役装置不涉及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企业技术负责人有相关化学专业本科学历,且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不属于新入职),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

江西浦泾燃油化工有限公司30kt/a醇醚燃料油生产装置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项目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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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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