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城西港加氢站建设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为响应**“十四五”发展规划,伴随着**清洁能源战略的全面推进,根据九江城西港区往返城市主中心、瑞昌市及过境的物流**较多,对公共交通工具需求较大,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拟在中国石化九江城西港加油站所在地块内新建加氢站建设项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07月26日对该项目允予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107-360499-04-01-843768),因此该项目符合当地产业政策要求。中国石化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城西港加氢站建设项目拟在中国石化九江城西港加油站改造后的站区内新设1台双枪加氢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工艺设备,拟新设储氢(气)瓶组1套(总水容积为9m3,储氢量为260kg,额定工作压力:45MPa)、拟外租氢气长管拖车一台(储氢量384kg、作为站内储氢容器使用),按现行国标《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年版)》GB 50516-2010计算,中国石化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城西港加氢站建设项目加氢站等级为三级加氢站(注:因加油加氢站联合建设,设计单位按二级站设计)。因中国石化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城西港加氢站项目地址位于中国石化九江城西港加油站内,属与加油站联合建设,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计算属二级加油加氢合建站。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张建军 | 联系电话 | 13507022483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戴立平、邹昌铠、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彭永进、王立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探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经过分析,编制完成了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为企业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提供安全技术依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7.2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8.31 | |||
其它 | 1、该中国石化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城西港加氢站建设项目所属的加氢站涉及的氢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压缩机冷媒氟利昂R22属于危险化学品,氢气的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气体,类别1;加压气体。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危险性类别为:加压气体。其中主要物料氢气具有燃烧性、爆炸性、扩散性、可缩性和膨胀性、氢蚀性、窒息性、易产生静电等危险特性,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也不涉及剧毒品。 2、该中国石化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城西港加氢站建设项目加氢站涉及的氢气未达到GB18218-2018标准规定的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3、该中国石化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城西港加氢站建设项目选择成熟的工艺技术,工艺过程易于控制,通过选择合理的工艺参数,选用合适的安全装置、保护设施,采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工艺设备,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措施,配备规范的常规防护及个体防护设施,其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危险有害程度可发控制在人们能接受的范围内。 中国石化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城西港加氢站建设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适宜该项目工程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中的总体布局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项目建设方案及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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