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信丰冠美化工有限公司60kt/a工业甲醛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负责人 | 赵娟 (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一安全评价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乐农 (一安全评价师) | 报告审核人 | 尹亨信 (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报告编制人 | 赵娟(二级安全评价师) | ||
项目组成员 | 赵娟(二级安全评价师)、宋明(三级安全评价师) | ||
技术人员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2月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宋明 | 2017年1月 | 现场勘察 | |
赵娟 | 2016年1-2月 | 现场勘察、整改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 |
项目简介: 信丰冠美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法定**人为汪学斌,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工业甲醛、脲醛树脂胶生产和销售。公司与2008年新建60kt/a工业甲醛项目并投入运行,建设地址位于信丰县工业园,占地面积30亩。于2014年11月18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期至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取得的由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可证字[2008]0500),**期至2017年8月5日,许可范围为工业甲醛溶液(60kt/a)。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甲醇和产品甲醛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其中甲醇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醛为高毒化学品,该项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生产过程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以电解银为催化剂,甲醇经高温氧化生产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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