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 赣通浔化评字(2019)015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九江修水石油分公司庙岭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石化修水县庙岭加油站是一家专门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注册地址位于修水县庙岭乡,处在修水县庙岭乡S306省道西南侧。该站现有员工3人,负责人:王胜祥。 该站于2016年8月26日由九江市安监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16]000207号),**期至2019年8月25日;2015年07月13日由江西省商务厅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号:油零售证书第赣G07-31139号),**期至2020年07月12日。 该站本次双层罐改造工程涉及罐区改造、加油机更换以及站内简单装修;由原来的3台30m3单层储罐更换为3台30m3双层储罐;原始该站为1台柴油储罐、2台汽油储罐,油罐总容积为90m3(折算后为75m3),属于三级加油站,改造后为1台柴油储罐、2台汽油储罐,油罐总容积为90m³(折算后为75m3),属于三级加油站。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王胜祥 | 联系电话 | 13970278928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彭永进、王立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1.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5 | |||
其它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①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内危险化学品,汽油为易燃液体,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致癌性,类别2;吸入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危害,类别2;柴油为易燃液体,类别3。其中汽油属于我国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②该加油站涉及的物料未*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触电、**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中毒与窒息、噪声、高温执辐射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该站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能满足安全经营条件。加油站将经营区域分为加油作业、卸油作业区、办公营业区、休息区四个分区,功能明确、合理。基本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检查表》检查,基本符合要求。该站总体上符合零售经营成品油的安全经营条件。 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九江修水石油分公司庙岭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程项目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具备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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