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19)191号
项目名称 | 九江市鑫和源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市鑫和源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10月20日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工业气体的储存、经营,位于九江市彭泽县定山镇联塘村。企业设有液氧储罐、液体二氧化碳储罐、丙烷储罐及相应充装装置。该企业原经营过程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丙烷、氧气(低温、压缩)、二氧化碳(低温、压缩)、乙炔、氩气、氮气、氢气、标准气体(贸易调拨);该企业现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氧气(低温、压缩)、二氧化碳(低温、压缩)、丙烷、乙炔、氮气、氩气、氨气、氢气、标准气体等工业气体,其中乙炔气、氮气、氩气、氢气、标准气体(氮气、氩气、氧气)为零售经营,氨气为新增的贸易调拨经营。 该站2019年5月27日经九江市市场监督局考核、审查,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36004-2022。核定准予充装氧气、二氧化碳、丙烷。 该站于2016年10月14日取得原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九危化经字【2016】000266号;许可范围:丙烷、氧气、二氧化碳,贸易调拨:乙炔、氮气、氩气、氢气、标准气体。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曹献忠 | 联系电话 | 13907022678 | ||
项目组长 | 陈润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润洪 | 报告审核人 | 彭永进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润洪、王立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8.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9.16 | ||
其它 | 1、该企业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该企业涉及的丙烷、乙炔、氢气、氨气(不储存)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九江市鑫和源气体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物质的量未达到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企业经营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冻伤等。 4、针对评价项目涉及的法规、标准符合性,选择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其评价单元划为:厂址、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单元、工艺装置及设备设施单元、特种设备及强制检测设施单元、防火防爆单元、电气安全单元、危险化学品储运单元、常规防护设施单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单元、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单元、有害因素控制单元。 5、厂区与周边保护对象间距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规定;厂址、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现状除了液氧储罐与氧气充装间间距不符合外,其他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外部防护距离满足法规标准规定。 6、企业涉及的生产工艺成熟;其选择工艺、设备、装备配套安全设施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7、危险度评价结果,本企业液氧、液体二氧化碳储罐区的危险度为低度危险;乙炔、氢气等储存场所的危险度为中度危险;丙烷储罐区的危险度为**危险。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符合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等满足有关法规要求,整体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企业建立有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备了应急救援装备,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对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分析,对事故处置、救护、事故原因调查进行了人员分工,其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建议加强现场的事故应急演练。 9、评价结论:九江市鑫和源气体有限公司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冻伤等;针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企业采取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风险可控;企业经营的工业气体(氧气、二氧化碳、丙烷为储存及充装,氩气、乙炔、氮气、氢气、标准气体为零售,氨气为贸易调拨)的安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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