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19)136号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彭泽维多利改建三级加油站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彭泽维多利加油站是一家专门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注册的经营场所为九江市彭泽县马当镇,拟改建加油站总用地面积为1926.7m2。站内拟设2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拟设30m3的SF油品储罐3台,其中0#柴油储罐2台、92#汽油储罐1台,油罐总容积为90m3(折算成汽油容积为60 m3),按现行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该加油站属三级加油站。 该站于2011年06月20日由原江西省安监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安监管经(甲)字[2004]001450号),**期至2014年01月25日(2014年初至今处于停产停业状态)。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冯美江 | 联系电话 | 13767209989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彭永进、王立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改建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主体装置和辅助设施的安全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5.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6.28 | ||
其它 | 该企业属三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经营的油品有0#柴油和92#汽油。 1、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等。 3、报告采用了安全检查表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进行评价。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彭泽维多利加油站改建三级加油站工程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适宜本项目工程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中的总体布局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项目建设方案及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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