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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妇幼保健院5m3液氧罐中心供氧装置安全验收评价
更新时间:2021-12-02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20)094号

项目名称

都昌县妇幼保健院5m3液氧罐中心供氧装置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都昌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急救、科教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病床编制数200张,年分娩人数5000人次,年门诊量15.5万人次。该院地址位于过都昌县万里大道69号。固定资产近5**元。

都昌县妇幼保健院5m3液氧储罐及配套的中心供氧装置,在运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氧气。按**十部、委、局联合公告[2015]第5号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氧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危险性类别为:氧化性气体,类别1,同时又是加压气体。存在其他爆炸和中毒窒息的危险。

委托单位联系人

柳科长

联系电话

15979967892

项目组长

彭永进

技术专家

报告编制人

彭永进

报告审核人

徐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杨健健、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杨健健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11.3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

其它

都昌县妇幼保健院5m3液氧罐中心供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目:

(1)评价结果

(1)危险危害因素辨识结果

1、该项目涉及的液氧和氧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

2、该企业生产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重大危险源。

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容器爆炸、火灾爆炸、触电、低温冻伤、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伤害、静电危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噪声、高温、低温冻伤、中毒窒息、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同时可能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安全检查评价结果

1、常规防护设施、工艺和设备设施安全基本符合要求。

2、该企业的特种设备、强制检验设备、电气设施以及机械伤害防护措施等符合规范要求,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企业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可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议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经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方法评价可得,各单元作业危险程度为稍有危险或一般危险,事故发生可能性小,其风险程度为可以接受。

(4)项目应重点关注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等。

(5)企业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第7章所提出安全评价建议,落实有关隐患整改,制定规划,不断完善安全装置,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2)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都昌县妇幼保健院5m3液氧罐中心供氧装置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触电、**伤害、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低温冻伤、高温、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该项目工艺、设施符合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总体布置、设备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符合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隐患或问题,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后,风险可控,可满足安全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