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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庐山新华电子有限公司新华电子兴建科技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12-28

项目名称

九江市庐山新华电子有限公司新华电子兴建科技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九江市庐山新华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72日,原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5号。因城市规划需要,公司厂区搬迁至濂溪区新港镇,于2021520日,变更企业注册地址。现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新港大道6号,经营范围:电子工业**设备、显示器件、半导体材料制造、加工、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现有员工71人。企业建有1栋综合楼、1栋食堂、3栋车间(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

委托单位联系人

王勇

联系电话

18379250458

项目组长

徐芳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徐芳

报告审核人

邹昌锴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徐芳、彭永进、杨健健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徐芳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3.27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16

其它

1)物料的危险性辨识结果

该公司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稀释剂、各类油漆、固化剂、氟利昂、柴油、液化石油气为危险化学品。其中乙炔、液化石油气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该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的物料的量未达到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九江市庐山新华电子有限公司兴建科技项目涉及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已落实本评价报告有关对策措施、建议,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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