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21)114号
项目名称 | 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平方AG玻璃及配套产品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九江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6年03月25日,于2020年06月09日完成企业名称变更手续,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种显示器薄化研究、生产、销售,研发、生产销售有机发光显示器件的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以西、景湖路以南,**智能电网旁,法定**人高裕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该企业2016年7月,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对“九江维诺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只OLED模组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予以备案,2017年10月投产,并已完成安全验收评价;现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拟投资建设年产50000平方AG玻璃及配套产品项目,本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该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为开片、清洗、覆膜、搁置固化、AG、抛光、清洗等工序完成,涉及使用的主要原料有:素玻璃、AG药粉、硫酸、氢氟酸、保护膜及包装物等;主要产品为AG玻璃等。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杨经理 | 联系电话 | 18779230828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杨健健、邹昌锴 | ||
现场工作人员 | 彭永进、杨健健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1.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2.22 | ||
其它 | 1)危险化品、剧毒化学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辨识,该项目涉及的硫酸、氢氟酸列入目录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列入目录的剧毒化学品。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项目涉及的氢氟酸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45号)的规定,项目涉及的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4)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各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条例》(1995年12月27日,***第190号令,588号令修订)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辨识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依据**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涉及的氢氟酸属于辨识范围内化学品,计算结果中各单元危险物质均未*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灼烫、触电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淹溺、坍塌、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主要有害因素为:尘毒、高温、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8)该项目为AG(防眩光)玻璃产品生产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改版)中,属允许类建设项目,工艺中所使用的设备,未列入**淘汰类和限制类设备产品目录,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且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106-360482-07-02-243310。因此,该项目符合**的产业政策及当地相关政策,建设场地通过合理规划,其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等能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要求。 厂址地区地震活动相对较弱,灾害性天气出现频率稍高,自然灾害对项目建设具有**影响,通过采取防洪、防风、防雨、防震、防雷措施,自然条件适宜建设。 9)该项目主要装置、设备、设施与项目生产过程匹配,项目公用工程、储运设施采取相应补偿措施后可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10)该项目潜在的危险因素在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的控制,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风险程度可以接受;项目涉及的有害因素为噪声和高温危害,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能达到安全作业,其危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11)该项目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工程所需设立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12)重点防范和重点关注 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灼烫伤害、中毒与窒息、机械伤害。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工艺;生产工艺、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过程参数检测、监控、报警、连锁与自动控制;防火、防雷电与应急装备、应急处置措施;配备规范的个体防护设施;加强培训教育与管理控制。 13)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平方AG玻璃及配套产品”的选址、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周边环境、总体布局符合规范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