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修改稿)江西元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条件评价报告.pdf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1)12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元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有机锡新材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元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2019年10月14日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法定**人为曹少视,主要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元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止200t/a吡唑环、1500t/a肼基尿及1000t/a硫双2,5项目建设后,已建厂房103、104生产厂房未使用,仓储设施尚有节余,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500T/d,仅用了60T/d,其它公用设施也有节余,为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盘活存量资产和扩建新产产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计划实施“年产3500吨有机锡新材料项目”。 | ||||
项目组长 | 邹昌锴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邹昌锴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戴立平 | ||
现场工作人员 | 邹昌锴、冯美海 | ||||
主要任务 | 评价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并针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得出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11/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3月 | ||
其它 |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1)项目涉及化学品中,四丁基锡、四氯化锡、氢氧化钠、二丁基二氯化锡、二丁基氧化锡、甲苯、二丁基二月桂酸锡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二丁基二氯化锡、二丁基氧化锡、二月桂酸二丁基锡属于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项目涉及的岐化、中和、置换、复合反应不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4)项目生产、储存场所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5)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与其它爆炸、中毒与窒息、容器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害、坍塌、淹溺、尘毒、噪声、高温等。该项目*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与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 2、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项目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危险等级为III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害等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3、采用定量风险分析评价,结果为: (1)根据计算,由个人风险等值线图及周边环境数据可知: 项目3´10-7等值线范围为16m,局限在厂区内,不涉及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为可接受风险。 项目3×10-6等值线未出现,1×10-5等值线未出现;个人风险为可接受风险。 (2)项目社会风险分析落在可容许区,为可接受风险。 (3)发生甲苯泄漏引发的事故,*大影响范围45m;事故影响范围局限在企业内部。 (4)根据计算结果,项目多米诺效应范围9m,局限在企业内部。 4、项目选址为湖口县金沙湾工业园,处当地规划化工集中区,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外部防护距离、自然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项目总图布置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布局合理,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6、无**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安全附件及设施较齐全。工艺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7、公用工程配套能力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8、项目应 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9、项目重点关注对策措施为工艺设备安全对策、防火防爆、防雷静电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10、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措施后得到控制及受控的程度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如果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杜*违“三违”等不良作风,加强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应急设施、设备的完好等工作,则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就可能相对减少,即使发生事故,也会将事故损失降低到*低。 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元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有机锡新材料项目符合**、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合理采纳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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