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微调出版稿】(评审修改稿)兴华香料- 安全现状报告(5).pdf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现评字[2021]030号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吉水县兴华天然香料有限公司10kt/a松香、2.5kt/a松节油、5kt/aα-蒎烯、3kt/aβ-蒎烯、3kt/a月桂烯项目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吉水县兴华天然香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松香、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月桂烯等产品的企业。企业坐落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南工业园,厂区占地面积约56亩,生产规模为松香(10kt/a)、松节油(2.5kt/a)、α-蒎烯(5kt/a)、β-蒎烯(3kt/a)、月桂烯(3kt/a)。企业法定**人:张亲春,注册资金为肆仟万元人民币,企业现有人员40人,其中生产工人32人,管理人员8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 该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生松香、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天然气等。 该企业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企业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该企业生产单元和储存设施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企业年产松香(10kt/a)、松节油(2.5kt/a)项目于2006年11月20日首次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6]0269号,于2018年11月20日第四次延期换证,**期为2018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企业于2019年在原址上扩建了年产1.1万吨α-蒎烯、β-蒎烯、月桂烯项目,并于2020年10月13日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α-蒎烯(5kt/a)、β-蒎烯(3kt/a)、松节油(2.5kt/a),**期至2021年11月19日。2021年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考核,公司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能**执行,生产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
项目组长 | 况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况洪、龙镜生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况洪、龙镜生、陈嘉鸣 | ||
现场工作人员 | 况洪、龙镜生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11.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22 | ||
其它 | 在对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危险度评价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江西省吉水县兴华天然香料有限公司10kt/a松香、2.5kt/a松节油、5kt/aα-蒎烯、3kt/aβ-蒎烯、3kt/a月桂烯项目在役生产装置符合吉水县发展规划的布局;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标准、规范的要求,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安全设施正常投用且运行正常,本质安全程度较高;该企业对生产过程中存在事故危险和职业危害的设施和场所采取了一系列的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管理,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控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本报告认为,江西省吉水县兴华天然香料有限公司10kt/a松香、2.5kt/a松节油、5kt/aα-蒎烯、3kt/aβ-蒎烯、3kt/a月桂烯项目在役生产装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
评价师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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