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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志辉工贸有限公司江西省峡江县龚家瓷土矿露天开采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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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预评字(2022)001号

项目名称

峡江县志辉工贸有限公司江西省峡江县龚家瓷土矿露天开采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省峡江县龚家瓷土矿矿区位于峡江县县城116°方位、直线距离约18Km,隶属峡江县马埠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2000坐标系):东经115°26′55″~115° 27′36″,北纬27°31′04″~27°31′27″。

从矿区至X775乡道为简易公路约6**,沿X775乡道至峡江县约15.3**,赣粤高速公路有峡江出口,峡江县城有京九铁路峡江站,沿105国道北至樟树、南昌,南至吉安、赣州。区内公路网较发达,交通便利。

江西省峡江县龚家瓷土矿是一新建露天矿山,2016年10月,江西省地质矿产开发总公司开展江西省峡江县龚家瓷土矿详查工作,2018年8月编制了《江西省峡江县龚家矿区瓷土矿详查报告》。2020年3月,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编制了《江西省峡江县龚家瓷土矿划定矿区资源储量分割报告》。2020年5月,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受峡江县志辉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在相关地质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江西省峡江县龚家矿区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技术图纸。2021年8月25日,吉安市自然资源局为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规模:20万t/年,开采矿种:瓷土矿,《采矿许可证》**期限:2021年8月25日至2031年8月25日。本项目已经符合编制安全预评价的前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峡江县志辉工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委托本公司对江西省峡江县龚家瓷土矿露天开采新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矿山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方法,开拓系统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矿山主要产品为瓷土矿,生产规模为20万吨。

主要开采工艺流程为:非矿剥离一挖装→自卸汽车运输。

根据矿体赋存情况Ⅰ号矿体*低开采标高+100m,*高开采标高+228m。

根据矿体赋存情况Ⅱ号矿体*低开采标高+110m,*高开采标高+175m。*终边坡参数如下:台阶**10米;台阶坡面角≤45°;*终边坡角≤45°;平台宽度大于5米;工作面宽度大于10米。采场的*小底盘宽度不应小于20m。

为缩短剥离的废土石的运输距离,方便终采后土地复垦覆土取土,于矿区周边就近拟设二处排土场。

Ⅰ号排土场位于划定矿区K16至K7号拐点北侧的沟谷。排土场前缘宽约34m、标高约+118m,后缘标高约+135m,堆高12m;*宽处约36m、*长约88m,占地面积约2756m2。

Ⅱ号排土场位于划定矿区K6至K1号拐点北侧的沟谷。排土场前缘宽约28m、标高约+105m,后缘标高约+114m,堆高9m;*宽处约41m、*长约138m,占地面积约3804m2。

采用Ⅲ级矿山道路,路面宽11.5m,*大纵坡8%,平均纵坡6.5%,回头曲线半径20m,缓和坡段不小于60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

项目组长

施祖远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施祖远

报告审核人

李乐农

技术负责人

杨  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吴至军、曾杰

现场工作人员

施祖远、曾杰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12.3

报告提交时间

2022.2.10

其它

1、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坍塌(滑坡)、泥石流、**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淹溺。

2、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3、矿山有受地震、冰、雪、洪涝、暴雨、大风、大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可能。

4、该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该矿山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药剂进行原矿深度加工,矿山开采不使用民爆物品,本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六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该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