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评字[2021]011号
项目名称 | 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吨辅酶等药物产品及中间体的产业化项目配套工程(储罐区)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4日,公司原名为江西宇能制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746081433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人:朱飞轮。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内销凭生产许可证),甾体激素化学品,化工原料,营养保健食品添加剂,印染助剂,电子化学品,精细化工产品,进出口经营权(不含剧毒化学品和**禁止生产的化学品)。 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03日取得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管理局《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统一项目代码:2020-360861-27-03-046553),备案项目名称: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吨辅酶等药物产品及中间体的产业化项目。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约10000***。该公司已于2021年4月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年产100吨辅酶等药物产品及中间体的产业化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本项目拟新增储罐区为年产100吨辅酶等药物产品及中间体的产业化项目的配套工程。 该公司为增加原辅物料仓储能力,拟投资建设年产100吨辅酶等药物产品及中间体的产业化项目配套工程(储罐区),规划建设503新增甲类埋地罐区、504新增酸碱罐区。项目涉及的物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的有:**、乙酸乙酯、四氢呋喃、乙醇、甲醇、乙二醇、盐酸、硫酸、液碱(氢氧化钠溶液)等。该拟建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该拟建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乙酸乙酯,该拟建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拟建项目存在火灾爆炸、化学腐蚀、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伤害、高处坠落、灼烫、噪声等。该拟建项目*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化学腐蚀、中毒窒息。 | ||||
项目组长 | 况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况洪、龙镜生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况洪、龙镜生、陈嘉鸣 | ||
现场工作人员 | 况洪、龙镜生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9.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2 | ||
其它 | 在对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吨辅酶等药物产品及中间体的产业化项目配套工程(储罐区)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 2、工程选址在工业园内,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3、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和限制项目。 4、该拟建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符合**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宇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吨辅酶等药物产品及中间体的产业化项目配套工程(储罐区)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 | ||||
评价师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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