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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黄塅液化气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5-23

(正本)武宁县黄塅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pdf

项目名称

武宁县黄塅液化气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武宁县黄塅液化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316日,是一家储存、经营石油液化气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人陈卫宝,经营范围:石油液化气购销;液化气钢瓶、燃气灶具销售(凭**许可证和资质经营),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新宁镇月田村,占地面积约6160m2(约9.24亩)。现有员工10人,其中技术管理人数1人,安全管理人数1人,主要负责人陈卫宝。站区内设有100m3卧式储罐3台、50m3卧式储罐1台、50m3残液罐1台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站区内储罐总容积(含50m3残液罐)为400m3,按现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对液化石油气站的等级划分,该站属五级液化石油气站。

项目组长

冯美海

技术专家

报告编制人

冯美海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陈煦、邹昌锴

现场工作人员

冯美海、陈煦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及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2.02.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2.05.25

其它

评价结论

1)该站属于五级液化石油气站,所涉及的液化气石油气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2该站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介质为液态烃类,可一次性可储存液化石油气及残液170.0T达到50T的临界量,构成GB18218-2018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级。该站应向当地安监部门对该站设备设施进行备案,并按规范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保障该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3)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淹溺、中毒和窒息、冻伤、噪声、高温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和管理失误。

4根据安全检查表法检查:燃气装置安全条件检查有2项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检查有1项不符合规范要求。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企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检查,该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结果:初始其火灾爆炸等级为很大,采取补偿后从很大降为较轻,危险等级达到了可以接受的程度。

火灾爆炸事故模拟和后果预测,1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破裂爆炸时,其燃烧范围可达20m11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破裂爆炸,燃烧范围可达约480m

6该站应重点防范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火源(包括静电)控制以及总图运输、特种设备及强制检验检测设备定期检测、计量仪表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报警通讯装备及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周边防护等。

综上所述:武宁县黄塅液化气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有关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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