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信丰县吉辉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现评字[2022]024号
项目名称 | 信丰县吉辉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信丰县吉辉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02月1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硝酸、氨水、双氧水零售,其中硫酸、盐酸带仓储经营;探针、测试架、线路板及其耗材生产及销售;农业氯化铵、抗氧化剂、消泡剂、洗网水、网框清洁剂、菲林清洁剂、去膜液、洗槽剂生产及加工;微蚀稳定剂、处油剂、葡萄糖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信丰县吉辉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赣虔安经字[2019]000021号,**期至2022年5月14日。经营许可范围为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硝酸、氨水、双氧水,其中硫酸、盐酸带仓储经营,氢氧化钠、硝酸、氨水、双氧水不带仓储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部分带有储存设施经营)。 因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硝酸、氨水、双氧水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重新申请延期,延期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嘉鸣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宋 明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嘉鸣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4.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5 | ||
其它 | 1、该公司经营许可范围为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硝酸、氨水、双氧水,其中硫酸、盐酸带仓储经营,氢氧化钠、硝酸、氨水、双氧水不带仓储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部分带有储存设施经营)。 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灼烫、火灾与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伤害、物体打击、淹溺和其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灼烫。 3、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盐酸、硫酸为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 4、该公司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在选定评价单元的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信丰县吉辉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城乡规划和布局,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本质安全程度较高;生产项目对现场存在事故危险的设施和场所采取了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管理,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控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企业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 评价结论:信丰县吉辉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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