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2)153号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安徽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 趸船码头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安徽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位于九江市东郊金鸡坡,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103号。原有两座油库,其中一库是油品水路上岸的重要中转库,主要承担一库向二库输转油品作用,一库储罐已拆除;目前主要有二库在运营。一库对应的趸船码头始建于上个世纪70年代,2011年进行了栈桥基础的改造,由斜坡码头改造为浮码头,码头主要由趸船(长70m,宽12m)、61m的固定钢引桥和1座130m的钢筋混凝土高桩梁板引桥组成。规模为3000t级油驳兼顾5000t级油驳,年吞吐量为80万t。 中石化华中分公司安徽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取得了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经营地域:九江港城区港区金鸡坡油库码头,作业危险货物品名:汽油、柴油,编号:(赣九江)港经字第020号,**期至:2022年7月29日。适航证书**期至2023.5.20。 | ||||
项目组长 | 陈润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润洪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润洪、戴立平、陈煦、朱汝玲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陈润洪、陈煦、朱汝玲、戴立平、杨健健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润洪、陈煦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7月10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7 月26 日 | ||
其它 | 1、主要物质危险类别 企业趸船码头涉及的物品中汽油、柴油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致癌性,类别2;吸入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柴油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趸船码头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 该企业码头涉及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化学品。 2、该趸船码头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该码头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淹溺、灼烫、触电、中毒与窒息、坍塌与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化学物质危害、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果 1、港址符合当地**规划,码头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可以接受,自然条件对该码头有**影响,采取了防范措施后影响程度可以接受;本项目在平面布置方面符合规范要求。 2、港口码头装卸运输工艺及设备设施符合《河港总体设计规范》、《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3、常规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配套的辅助设施可满足生产。 4、本项目码头防火、防雷设施符合规定;电气设备设施、机械防护设施符合规定。 5、水工结构和建筑物符合《河港总体设计规范》要求。 6、企业危险化学品码头作业为安全作业,发生中毒的风险可以接受。 7、企业设有安环部、物流部,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可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依据实际情况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起到应急指导作用。 8、该企业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灼烫、淹溺,应**防护设施的正常。企业应采取严格防灼烫、防坠落措施、设施,**趸船码头作业安全。 (3)评价结论 经评价组评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安徽输油管理处九江油库趸船码头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安全条件;项目风险可控,可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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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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