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濂溪石油分公司长虹加气站-正本日期2022.8.3.pdf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2)160号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濂溪石油分公司长虹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濂溪石油分公司长虹加气站项目用地面积为2720.37m2,主要设6×1.13m3储气瓶组1台(*高工作压力25Mpa,储气量127.125kg)、1辆18m3车载储气瓶组拖车(长管拖车;不作为固定储气设施,储气量337.5kg)、3台CNG双枪加气机(*高工作压力25Mpa、额定工作压力20Mpa)、1台卸气柱、1台撬装式压缩机及配套工艺管路、辅助设施等,规模15000Nm3/d。该站用车载储气瓶组拖车(CNG长管拖车)运进CNG,经站内卸气柱卸气储存至站内的储气瓶组,再通过CNG加气机为汽车CNG储气瓶加气,该站固定储气设施总容积为6.78m3,根据现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本站定为CNG加气子站。该站自2019年至今三年以来,现场主要工艺装置、安全设施未发生过变化,无设计变更情况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站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CNG(压缩天然气)为类别1的易燃气体和加压气体。 该站于2021年6月29日由九江市行政审批局换发了《燃气经营许可证》【**期至2022年6月28日,许可证编号:赣202104010001J】。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九江市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九建办字【2013】18号,燃气经营许可证**期3年,**期满后,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延续已取得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期届满3个月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请。目前该站《燃气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属停业状态,该站目前正在做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的准备工作,为检查该站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与**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及运行**性,故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站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项目组长 | 陈煦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煦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陈煦、吴秋枝、戴立平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煦、冯美海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7.1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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