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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长虹物资油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10-19

项目名称

九江市长虹物资油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九江市长虹物资油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1年11月29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九瑞大道27号,经营场所位于九江市开发区利江花园18号门面房,办公场所属租赁,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企业法定**人为:宋吉良,主要负责人:潘红萍;公司经营范围有化学产品销售等。

九江市长虹物资油料有限公司原主要从事润滑油销售业务,现属首次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公司申请经营品种为:液氨、**、苯酚、乙醇[无水]、盐酸。

项目组长

陈润洪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陈润洪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杨健健、徐芳

现场工作人员

陈润洪、杨健健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辨识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依据法规标准,评价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2.10.12

报告提交时间

2022.10.18

其它

(1)九江市长虹物资油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票据交易、无仓储、无运输),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九江市长虹物资油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涉及的液氨、**、苯酚、乙醇[无水]、盐酸等化学品,已列入**十部、局联合公告[2015]**5号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液氨、苯酚属于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液氨属于高毒化学品,液氨、乙醇[无水]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九江市长虹物资油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也不摆放样品。因此该公司经营场所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该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该企业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暂未培训考核外,其他基本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及其它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6)重点防范和重点关注

项目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应重点防范的危险特性为易燃、有毒。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向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九江市长虹物资油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取得考核合格证后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评价报告有关建议后,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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