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2)197号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濂溪石油分公司邹家河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濂溪石油分公司邹家河加油站是一家专门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有限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经营场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乡十里村昌九路口,占地面积约1640.6m2,站区内设置有4台双枪程控燃油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设置单层储罐4台(设有防渗罐池),其中25m3的92#汽油储罐2台、25m3的95#汽油储罐1台、25m3的0#柴油储罐1台,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00m3(折算汽油总量87.5m3),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原则,属三级加油站。 为提升中国石化品牌形象,使客户有更加良好的服务体验,打造员工热爱百姓喜欢的优质企业,中石化濂溪邹家河加油站按照中国石化*新**站样板改建,为后续逐步改造良好的加油站形象提供基础。 | ||||
项目组长 | 朱汝玲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朱汝玲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张枭、陈煦、戴立平 | ||
现场工作人员 | 朱汝玲、张枭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探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经过分析,编制完成了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为企业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提供安全技术依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10.1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0.24 | ||
其它 | 改建站属三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经营的油品有0#柴油、92#汽油和95#汽油。 该项目为一功能集中的加油站,且设备设施集中在站区内,根据空间相对独立、事故范围相对固定、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原则,评价小组确定将其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选择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和危险指数法进行评价。 1、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加油站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通过采取补偿措施,能满足安全条件。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能满足建设要求。防雷防静电采用共用接地体,能满足安全要求。 3、项目选择成熟的工艺技术,工艺过程易于控制,通过选择合理的工艺参数,选用合适的安全装置、保护设施,采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工艺设备,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措施,配备规范的常规防护及个体防护设施,其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危险有害程度可发控制在人们能接受的范围内。 4、该加油站改建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清罐)。在下一步设计、施工及项目建后的经营管理中,预防、控制和消除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因素是重点。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濂溪石油分公司邹家河加油站改建项目的站址、自然条件适宜该项目工程的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项目建设方案及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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