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德安县林泉乡熊*采石场 | ||
项目负责人 | 戴立平(一安全评价师)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一安全评价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一安全评价师) | 报告审核人 | 黄伯良(一安全评价师) |
报告编制人 | 戴立平 | ||
项目组成员 | 戴立平、王立 | ||
技术人员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1月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戴立平 | 2018年11月23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 |
王立 | 2018年11月26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 |
德安县林泉乡熊*采石场位于德安县林泉乡清塘村十四组村,成立于2002年,原为个体工商户,经营人进行了多次变更。2018年8月19又进行了营业执照变更,变更为个人投资的独资企业,投资人为郭三根。 主要从事建筑材料开采、碎石加工、销售,水泥、砂、石批发。采石场为多年开采的采石场,原已完成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程序,但已停产多年,现进行复工。 该采石场为山坡露天采石场,《采矿许可证》许可和《安全设施设计》设计的开采面积0.0372km2,采掘深度+180m~+100m标高,生产规模7.5万m3/a。采石场基建由采石场自己施工,已按《安全设施设计》,开拓道路修到了+160m安全平台,运矿道路已修至了+145m首采平台,运输道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作业面顶部已剥离,并形成了+160m安全平台,平台宽7m,坡面角60°,+145m形成了长100m、宽40m的首采平台;达到《安全设施设计》设计的基建期建设要求,并于2018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完成了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