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海德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UFC新材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海德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人:李正飞,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城化工园区发展一路北侧、经六路西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海德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临沂市金秋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千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明大鑫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投资成立,决定投资110781.4万元,在瑞昌市码头工业城化工园区发展一路北侧、经六路西侧拟购地约66666.67m2(100亩)、先期购地约41982.266m2(62.97亩)建设年产40万吨UFC新材料项目,拟生产的产品及产能为年产40万吨UFC(脲醛预缩液)、年产30万吨甲醛溶液、年产2万吨氨基模塑料等,其中甲醛溶液大部分自用,部分对外出售,项目拟分两期建设。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冯美海 | 1600000000200725 | 02813 | |
项目组成员 | 邹昌锴 | S011035000110192002910 | 037092 | |
陈煦 | S011035000110202001275 | 040553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
邹孝琴 | S011035000110203001181 | 040635 | ||
冯美海 | 1600000000200725 | 02813 | ||
报告编制人 | 冯美海 | 1600000000200725 | 02813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S011035000110191000378 | 028131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满足建设条件 | |||
评价结论 | 江西海德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0万吨UFC新材料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2.08.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02.03 | |
勘察现场人员 | 冯美海、邹昌锴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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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