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得惠新型管道制造有限公司年产7.4万吨新型管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得惠新型管道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03日,注册资金伍仟万元整,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淦水路以西,港兴北路以北,港城大道以南,永新路以东地块,其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硬质聚氯乙烯塑胶管道等制品,聚丙烯、聚乙烯塑胶管道制品及水暖器材;塑胶原材料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年产7.4万吨新型管项目(一期)主要为HDPE波纹管生产和HDPE克拉管生产。本项目于2021年10月完成厂房建设,并于2022年8月进行试生产。本项目于2020年07月17日取得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360499-49-03-001652,并已完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本项目地质勘察单位为江西省赣北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建筑设计单位为江西中昌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九江市长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28日共同签署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同意本项目竣工验收。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2日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九开行消备字[2021]025号)。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第77号修改)要求,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为此,江西得惠新型管道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7.4万吨新型管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的验收评价。 该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原材料为HDPE料、活性碳酸钙、色母、硬脂酸、干燥剂、填充母料、吸湿母料、天然气等,以及叉车、柴油发电机等涉及使用柴油等。 该企业克拉管生产涉及使用的天然气,叉车以及柴油发电机房涉及使用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天然气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为:火灾及其他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伤害、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灼烫伤害、中毒和窒息、淹溺、其他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尘毒危害、高、低温、噪声危害、不良采光等危险有害因素;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的可能。对存在的问题,评价组成员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员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企业对此进行了整改(见附件)。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选用了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了本安全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决策及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项目组成员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王立 | 1500000000302030 | 031929 | ||
邹孝琴 | S011035000110203001181 | 040635 | ||
报告编制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评价结论 | 江西得惠新型管道制造有限公司厂址、周边环境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及其他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伤害、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灼烫伤害、中毒和窒息、淹溺、其他伤害等,企业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总体上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有关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2.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5 | |
勘察现场人员 | 朱洪忠、王立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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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