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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阳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05-09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矿评字(2023)001号

项目名称

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阳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彭泽县浪溪镇麻山村,公司成立于20101230,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徐国勇,注册资本6400万元,现有员工95,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灰岩露天开采、碎石加工和销售。其彭泽县阳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2015年重新划定的矿区,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了矿权。《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面积0.7042km2,开采深度+161.7m+25m《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为130m3/a(为建筑用石料生产规模),2020817日公司缴纳了矿区东部页岩矿的价款,《采矿许可证》增加了页岩矿的生产规模70m3/a采矿许可证》的生产规模变成了200m3/a(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矿山实际未进行页岩矿开采,暂时也不打算开采页岩矿,故暂未办理页岩矿建设安全‘三同时’相关事宜201512月由河北宏达绿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阳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为<安全设施设计>),于2016418取得了原九江市安监局审查批复20173赣州永安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取得原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76进行了延期,**期至202365日,现即将到期

委托单位联系人

徐国勇

联系电话

13870287138

项目组长

戴立平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戴立平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吴至军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秋枝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戴立平、王义文、徐芳、陈嘉鸣、陈煦

现场工作人员

戴立平、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矿山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采场、防排水、汽车运输、供(配)电设施、排土场、通信系统、监测设施、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及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法规标准和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得出风险是否可控、是否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3.2.17

报告提交时间

2023.4.30

其它

(1)矿山存在火灾、火药爆炸、雷管爆炸、放炮、坍塌(滑坡)、泥石流、机械伤害、容器爆炸、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与雷击、物体打击、淹溺、高低温、振动、粉尘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矿山无**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矿山总体符合《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阳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3)矿山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放炮、**伤害等

总体结论: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阳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周边环境符合法规要求;安全设施总体符合《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阳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