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验评字[2022]024号
项目名称 | 安远县城投和创能源有限公司安远县城北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安远县城投和创能源有限公司安远县城北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本站为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东生围大道与环城路交汇西北侧。加油站设有2台30m³汽油卧式SF承重油罐(95#、98#)、1台50m³92#汽油卧式SF承重油罐、1台50m³0#柴油卧式SF承重油罐,总罐容160m³,柴油折半计入总容积为135m³,3台四枪加油机,属于二级加油站。 1、城北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本报告分析, 本项目投入经营后仍将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电气伤害、**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保持**的安全防护意识。 3、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和高毒危险化学品;项目涉及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应根据“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原则”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管控措施严格管理。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评价范围内的选址、周边环境和站内外安全间距、设备设施结论为符合要求。油罐设置了渗漏检测仪,对油罐的渗漏情况做实时监控;油罐内设置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仪及卸油防溢阀,对罐内油品时刻进行监控,当油罐内油位达到90%立即报警,当油罐内油位达到95%液位后防溢阀自动关闭,油罐车内的油停止向油罐卸油,确定了油品不外溢,阻止事故发生;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这些安全设施正常投用并运行良好 。 5、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接地检测报告,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履行了“三同时”程序,安全设施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7、项目内部平面布置符合**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等布置明确、合理,符合各相关规范的要求,现场布置和设计图纸一致 。 8、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3个单元中可能出现“一般危险”作业环境有2个单元,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而其余单元的作业均在“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9、危险度评价汽油储罐区得分为17分,为I级,属于**危险;柴油储罐区的得分为9分,为III级,属于低度危险。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10、加油站设置了安全**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状态。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曾昕 | 联系电话 | 15879798099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陈嘉鸣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宋明、陈嘉鸣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 | ||||
主要任务 | 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5日组织安全评价人员,对安远县城投和创能源有限公司安远县城北加油站的现场以及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对评价人员进行了工作职责分工,并编制了现场安全检查表。在委托方有关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评价人员进行了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和检查,对安远县城投和创能源有限公司安远县城北加油站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进行符合性和**性进行验证,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当场与委托方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的基础上,依据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编制了《安远县城投和创能源有限公司安远县城北加油站安全验收报告》。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10.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1.16 | ||
其它 | 安远县城投和创能源有限公司安远县城北加油站新建项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履行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符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评价人员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