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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鸿源液化石油气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12-25

报告编号:赣通浔评字2023127

评价报告名称

九江鸿源液化石油气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九江鸿源液化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1223日,原注册名称为九江县长岭液化气有限公司,原注册住所(经营场所)为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涌泉乡锣鼓村,于20180607日在九江市柴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现改名为九江鸿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为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涌泉乡锣鼓村。该公司是一家储存、经营石油液化气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雷素新,经营范围: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注册及经营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涌泉乡锣鼓村,占地面积约3292.8m2。现有员工1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数1人,主要负责人桂训红。站区内现有50m3卧式储罐1台、24m3卧式储罐2台,5.0m3的残液罐1台及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站区内储罐总容积(含5m3残液罐)为103m3,按现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对液化石油气站的等级划分,该站属六级液化石油气站。

该站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液化石油气为危险化学品,属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201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令第583号公布、第666号修改)等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应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为此,九江鸿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该站的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成了评价组,于202310月进行了现场勘察,对委托方储存、经营燃气设施的安全条件及安全管理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找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存在的问题,评价组成员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员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整改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等标准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价报告,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提供安全技术依据。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九江鸿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站区范围内燃气设施及安全管理方面的安全现状。即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及装、卸车和灌装小钢瓶作业所涉及的危险品安全经营作业条件以及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及符合性的评价。包括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及安全管理等。

液化石油气站外运输及其站内运输**不在评价范围内。涉及项目工程的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卫生及施工安全等问题均执行**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本评价引用到的**、消防、职业卫生方面的法规标准与安全评价有**的关联,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朱洪忠

1500000000200337

026776

项目组成员

朱洪忠

1500000000200337

026776

杨健健

S011032000110193001029

037091

邹孝琴

S011035000110203001181

040635

报告编制人

朱洪忠

1500000000200337

026776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S011035000110201000616

026187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秋枝

S011011000110192000080

036142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九江鸿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技术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其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条件。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3.10.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22

勘察现场人员

朱洪忠、邹孝琴

现场照片

图片1.jpg


被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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