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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强兴气体有限公司庐山市银星工业气体充装站迁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2-21

报告编号:赣通浔评字2023139

评价报告名称

庐山市强兴气体有限公司庐山市银星工业气体充装站迁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庐山市强兴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100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法定**人为杨剑平,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庐山市强兴气体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庐山市银星工业气体充装站,厂址位于九江市庐山市翠花路1号。根据《庐山市东部片区环境品质提升调度会会议纪要(202348日)》要求,该站区所在土地已被征用,公司现有厂区须进行搬迁。经多方选址及各相关部门协调,新厂区拟搬迁至九江市庐山市白鹿镇大岭村野鸡章东北侧现有的一处闲置厂区内(该厂区产权属于庐山市强兴气体有限公司,具体见附件不动产权证)。

庐山市强兴气体有限公司于20231023日通过了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庐山市银星工业气体充装站迁建项目》备案文件,备案编号:2303-360483-04-05-273713

该项目涉及液氧、液二氧化碳、液氩、液氮的储存经营,该公司拟建低温立式储罐液氧罐30m3、液态二氧化碳罐20m3、液氮罐20m3、液氩罐20m3各一个。储存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氧(液态的、压缩的)、二氧化碳(液态的、压缩的、氩(液态的、压缩的、氮(液态的、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储存经营场所(生产单元、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改),项目储存经营的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的生产性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89号令修改)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的生产性建设工程**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以使工程项目的设立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因此庐山市强兴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安全预评价。

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参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规范规定的要求,成立评价组。评价组完成风险分析、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类比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评价实施计划。评价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并针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庐山市强兴气体有限公司庐山市银星工业气体充装站迁建项目,主要包括:

1)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罐区、气体灌装间、辅房(利旧));

2)项目的生产工艺及装置(含液态气体及压缩气体充装);相关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设施(配电房、消防泵房、消防水箱等)。

评价内容涉及工程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以及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生产方面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及管理制度等。

项目厂外运输及其运输工具不在评价范围内。涉及该项目的环境、消防、职业卫生、产品质量及施工安全等问题则应执行**的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标准;本评价引用到的**、消防、职业卫生方面的法规标准与安全评价有**的关联,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朱洪忠

1500000000200337

026776

项目组成员

朱洪忠

1500000000200337

026776

陈润洪

1800000000100059

015387

戴立平

1700000000100101

018974

杨健健

S011032000110193001029

037091

邹孝琴

S011035000110203001181

040635

报告编制人

朱洪忠

1500000000200337

026776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S011035000110201000616

026187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秋枝

S011011000110192000080

036142

技术负责人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28131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庐山市强兴气体有限公司庐山市银星工业气体充装站迁建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局、总体运输、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4.1.25

报告提交时间

2024.3.8

勘察现场人员

朱洪忠、邹孝琴

现场照片

202402211114383517661.jpg

被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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