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再生铅资源**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侧吹炉烟气脱硫制酸装置区硫酸罐区、氧气站)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27日,并取得了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561057744X。公司注册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法定**人:李新战,注册资本:壹亿陆仟壹佰捌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取得永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0825-42-03-047942,项目名称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再生铅资源**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改项目。本项目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再生铅资源**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配套工程项目:侧吹炉烟气脱硫制酸装置区硫酸罐区、氧气站。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监总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第5号),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以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该项目主要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硫酸、氧(液化的和压缩的)、氮(液化的和压缩的)、氩(液化的和压缩的)。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项目组成员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
陈嘉鸣 | S011035000110193001189 | 037242 | ||
报告编制人 | 刘于萍 | S011035000110202001272 | 041667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9 | 026813 |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1200000000100179 | 00715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1500000000301415 | 026290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 | |||
评价结论 | 评价结论:本评价认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再生铅资源**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侧吹炉烟气脱硫制酸装置区硫酸罐区、氧气站)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采纳本报告书第8章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作,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该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4.7.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9.28 | |
勘察现场人员 | 刘于萍、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