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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不带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5-06-12

项目名称

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不带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成立于20150612日,在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是一家从事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氮气、氩气、乙烯和丙烷零售的个体工商户,该店于2021102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寻乌安化经(乙)字[2021]000003号,企业法定**人:刘峰泉,经营方式为:零售(不带仓储),经营范围为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氮气、氩气、乙烯、丙烷。

委托单位联系人

刘峰泉

联系电话

13707977329

项目组长

赵娟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陈嘉鸣、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宋明、陈嘉鸣、赵娟

现场工作人员

宋明、肖竹新  陈嘉鸣、周金鹏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5.1.21

报告提交时间

2025.2.19

其它

1、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是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单位,经营产品有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乙炔、乙烯和丙烷。

2、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经营产品中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属于不燃气体,其中乙炔、乙烯和丙烷属易燃气体,氧气属于助燃气体。产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经营商店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对该店现场进行检查,该店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该店现场安全条件。

5、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经营场所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符合**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安全管理制度已建立,满足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7、根据分析评价,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平面布置、运输、建筑物、消防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综上所述,寻乌县龙昌气体经营部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的要求,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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