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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文峰镇黎洞坑尾矿库(头顶库)闭库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9-11-19

评价项目名称

吉水县文峰镇黎洞坑尾矿库(头顶库)闭库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负责人

吴至军(二级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施祖远(二级安全评价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三级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李乐农(一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吴至军(二级安全评价师)

项目组成员

吴至军(二级安全评价师)、田美智(二级安全评价师)

技术人员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6月(送审稿)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吴至军、田美智

2019年3月18日/3月19日

现场勘察/整改验收;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田美智

2019年3月18日/3月19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项目简介:

吉水县文峰镇黎洞坑尾矿库,原由吉水县文峰镇黎洞坑铁矿于2005年建设,业主单位为新余锦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水县黎洞坑铁矿,该矿已破产倒闭,现业主单位由吉水县文峰镇人民**承担,于2012年停运,该尾矿库建设未履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程序,无工勘资料、评估报告、设计方案。该尾矿库初期坝为碾压土石坝,坝顶高程91.9~92.0m,现堆积坝长62.8m,坝顶标高101.70~102.47m,坝顶宽4.3~4.9m,揭露坝底低标高84.0m,清基至库底老土(强风化千枚岩),揭露大坝高18.47m。根据测量,该库库容量约为11×104m3,依据《规范》规定将其定为五等库,主要构筑物为5级,次要构筑物及临时构筑物为5级。

尾矿库初期坝碾压土石坝一次性筑成,筑顶高程91.9~92.0m,堆积坝用尾细砂堆积至101.2m后表层用黏性土夹全风化千枚岩料碾压覆盖,加高至102.47m。坝顶宽约4.3~4.9m。堆积坝下游坡坡比参考测量数据约为1:1.4,上游坡坡比参考测量数据约为1:1.45,初期坝下游坡坡比参考测量数据约为1:2.6。库内采用上游式放矿法堆存尾砂,闭库前沉积滩长178.39m,清水面高程98.81m,澄清长度69.9m。库区汇水面积为0.27平方**。

库区排水构筑物主要为排水井+排水涵管,排水井位于库坝南面(即坝尾),标高98.80m,混凝土砌筑,方形,截面尺寸1.0×1.0m,排水涵管出水口位于坝体西侧,标高84.00混凝土预制,圆形,外截面尺寸为0.6m,内截面尺寸为0.5m。

由于该尾矿库存在以下问题:1、未经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由企业自行组织建设施工后投入使用;2、该尾矿库堆积坝坝体填筑松散,坝体冲刷严重,存在尾矿坝失稳、位移、甚至溃坝等重大安全隐患。3、尾矿库长时间没有进行维护,而且该库年久失修,缺乏管理,坝体杂草丛生,库内尾砂有流失的现象,无法确定尾矿库的安全。4、库区排水构筑物主要为排水井+排水涵管等,较为简单,需完善库坝周边山体的截洪沟、溢洪道等排洪系统以及库坝上横、纵向排水沟等排水系统,加强尾矿库的排水、抗洪能力。5、尾矿库下游250m即为村庄,为(头顶库),尾矿库失事将对下游人民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6、尾矿库停用、年久失修多年,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闭库。7、尾矿库无安全监测设施,管理设施,也无历史监测资料,不满足规范要求。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该尾矿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排除险情,因此,现业主单位吉水县文峰镇人民**决定对该尾矿库进行闭库处理。

现已基本完成了该尾矿库闭库工程的各项工作,进入验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