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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网上公示(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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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18)091号


     项目名称

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原九江世明玻璃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玻璃制造、明管、节能灯管、节能灯材料、节能灯电光源材料、电光源设备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的民营企业,成立于2010年5月19日,法定**人周建明,注册地址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叁仟捌佰伍拾柒万元,占地面积176667.55m2。该公司投资建设年产7200万只LED日光灯项目。该项目涉及厂房五、厂房六(LED仓库)、厂房七、厂房八(LED仓库)、厂房九。公用工程依托前期设施。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原料为玻璃管,包装材料为纸箱;成品为节能灯。涉及使用的化学品为AB胶、JDM硅凝胶、无铅锡膏、无铅锡丝、粉浆。

委托单位联系人

李春凤

联系电话

18979258551

项目组长

彭永进

技术人员

报告编制人

彭永进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8.10.25

报告提交时间

2019.1.

其它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原料为玻璃管,包装材料为纸箱;成品为节能灯。涉及使用的化学品为AB胶、JDM硅凝胶、无铅锡膏、无铅锡丝、粉浆。(1)危险化学品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令**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项目不涉及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的化学物质。故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的安全设备设施不够完善;在落实本报告的对策和建议后,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