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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气化站
更新时间:2019-11-26

项目名称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气化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气化站,始建于2002年,站址位于九江市濂溪区五里街道前进村的牯牛岭,位于九湖路北侧,与九江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相邻,该站用地属于九江市液化石油气公司,为租赁形式。该站站区内液化天然气储罐及其配套的气化器、增压装置、汽车槽车装卸装置、管道天然气输送装置等燃气设施于2003年5月竣工投产,2012年该站充装改造工程新增1套LNG泵撬体和2台LNG加液机,并于2013年竣工投产。该站天然气作为公司应急气源并为使用天然气的公交车加气服务。

委托单位联系人

徐飞

联系电话

15907028769

项目组长

朱汝玲

技术人员

报告编制人

朱汝玲

报告审核人

陈润洪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朱汝玲、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4.24

报告提交时间

2019.7

其它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气化站: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站涉及的主要物料天然气和加臭剂四氢噻吩以及扫线置换用的氮气,均属危险化学品。该站涉及的天然气,类别1的易燃气体和加压气体,四氢噻吩为类别2的易燃液体、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物质,为类别3的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物质,氮气为加压气体。
     该站涉及的氮气,储存在气瓶内,压力为15.0MPa,属于加压气体。同时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站生产区已构成了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冻伤、**伤害,其它危险、有害因素有: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淹溺、坍塌、噪声伤害、化学物质危害、高温及热辐射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论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气化站,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冻伤,重点关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该站站址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要求,该气化站生产区始建于2002年,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1993设计、建设,与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存在差异,建议后期改扩建时按现行标准改进,以符合储存经营液化天然气的安全条件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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