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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都昌污水处理站
更新时间:2019-11-26

项目名称

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都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位于九江市都昌县城西北矶山湖圩区内,距县城1.6km,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46.3亩,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是都昌县主要生活污水处理厂。
     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都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下半年建成并试运行,2014年按设计要求完成日处理污水2万吨规模,2018年完成提标改造后,尾水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A标准。现厂区内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2/O生化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机械混合+连续砂滤池,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工艺采用带式浓缩+板框压滤工艺,采用高温好氧发酵技术对脱水污泥进行处理处置,处理后的污泥交由弋阳海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委托单位联系人

谭莉丽

联系电话

18307922288

项目组长

朱汝玲

技术人员

报告编制人

朱汝玲

报告审核人

陈润洪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冯美海

现场工作人员

朱汝玲、冯美海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6.15

报告提交时间

2019.8

其它

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都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厂区污水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由于微生物等生物的新陈代谢产生的硫化氢、氨、甲烷等以及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的次氯酸钠溶液、氢气,该厂污水处理过程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氢、氨、硫化氢、甲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厂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害因素有:淹溺、中毒与窒息、触电、火灾、爆炸、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伤害、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有害因素有:生物性有害因素、噪声、粉尘、高低温。
     2、评价结论
     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都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安全生产装置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现状需经企业整改后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