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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华昊
更新时间:2019-11-26

项目名称

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1年11月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星云大道旁,法定**人涂美霞,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为硅油、硅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化工材料贸易进出口(危险化学品除外)。
     企业厂区占地面积20000㎡(约30亩),厂区内现有羟基硅油、二甲基硅油、聚醚改性硅油、乙烯基硅油、氨基硅油、硅烷、氟醚醛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工程。由于氟醚醛产品市场不景气且**压力大,因此企业决定放弃氟醚醛项目,将现有设备通过技改生产有机硅下游产品(3000t/a甲基甲氧基硅烷混合共聚物、3000t/a聚醚改性硅油、2000t/a六甲基二硅氧烷),在三车间(原氟醚醛车间)预留装置区新增设备,利用二车间原氟醚醛项目部分精馏装置技改生产正硅酸乙酯(1000t/a)。由于厂区现有硅烷产品市场销路良好,为满足更大市场需求,企业决定将现有硅烷间歇生产装置更改为半连续式生产,通过增加物料投料比,增加精馏设备,甲基**氧基硅烷再扩产2000吨,由于扩产后现有硅烷车间尾气处理装置与生产不再匹配,对原聚合氯化铝车间进行改造为硅烷尾气车间。同时为辅助本次技改项目,拆除原有丙类厂房,对现有储罐区进行改造扩容新增一座罐组,并在新增罐组东侧新建仓库五。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委托单位联系人

李红叶

联系电话

18870205101

项目组长

朱汝玲

技术人员

报告编制人

朱汝玲

报告审核人

陈润洪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朱汝玲、王立

主要任务

评价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并针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得出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8.5.5

报告提交时间

2019.6(2018年下半年暂停项目审批)

其它

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料:30%甲醇钠、氯化氢、含氢单体、**基氯硅烷、硫酸、六甲基二硅氧烷、乙醇、正硅酸乙酯、甲基三氯硅烷、甲醇、甲基**氧基硅烷、盐酸、氢氧化钠、高沸物、七甲基三硅氧烷、共沸物、氮,其中甲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
     本项目厂区生产单元各车间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均未*过临界量,未构成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仓库三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均未*过临界量,未构成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化工工艺。
     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冻伤、淹溺、**伤害、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有害化学物质危害、高温﹑噪声、粉尘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2、评价结论
     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