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为赛得利集团于2015年6月收购龙达(江西)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设立,原投资方龙达(江西)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一期年产 9.5 万吨纤维素纤维工程已在 2010 年投入生产使用。在此基础上,该公司投资扩建二期年产 16 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于2018年10 月建成,并完成相关验收。2018年对一期产线进行提速(增加KK滤机),将一期产能增加了10万吨,一期合计产能19.5万吨。 目前该企业总规模为年产35.5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其中含一期年产19.5万吨、二期年产16万吨。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张群 | 联系电话 | 13979270109 | ||
项目组长 | 陈润洪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润洪 | 报告审核人 | 冯美海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冯美海、陈润洪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陈润洪、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王立、陈润洪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9/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1月 | ||
其它 | 1)企业涉及的生产工艺成熟;其选择工艺、设备、装备不是**明令淘汰或限制的,工艺技术安全、稳定可控;项目采取了相应的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工艺;工艺、设备装备配套安全设施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消防设施经消防验收合格。 2)该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硫酸、氢氧化钠、二硫化碳、双氧水、硫化氢、硫氢化钠、次氯酸钠、氮气、20%氨水、盐酸等。无剧毒化学品、无监控化学品。企业涉及的硫酸、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涉及的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化学品;涉及的硫化氢、二硫化碳属于高毒物品;涉及的硫化氢、二硫化碳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该企业涉及的二硫化碳、双氧水、硫化氢属于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在辨识单元内的量*过临界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其中一期及二期二硫化碳储罐区属于三级,一期及二期回收车间属于四级) 4)该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主要危害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淹溺、灼烫、**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噪声与振动﹑有害化学物质危害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6)评价结论 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现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噪声与振动﹑有害化学物质危害等;企业针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项目风险可控,可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