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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瑞昌市瑞龙采石场改扩建验收
更新时间:2020-01-09

项目名称

瑞昌市瑞龙采石场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瑞昌市瑞龙采石场是2006年开始生产,2012年9月成立为普通合伙人企业,位于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北亭村,采石场(实为矿山,以下称“矿山”)已开采多年,原《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矿界由6个坐标点构成,面积为0.1503km2,开采标高:+275m~+150m,年生产规模100万t/a(根据矿山规模分类,属大型矿山)。由于矿山矿界东北部有民房、东部有九江仪表厂废弃的部分厂房安全距离不足300m,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使矿区周边环境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距离的要求,同时也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开发矿产资源,促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矿山在矿区保有资源核查的基础上申请缩小矿区范围并扩大生产规模。缩小后矿区由9个拐点组成,面积0.1245km2,开采标高不变;生产规模扩大至180万t/a。缩小后矿区已经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七大队进行了资源储量核实,2019年9月由九江市鑫晟矿业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开发利用方案》。2019年9月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预评价报告》,2019年10月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于2019年11月4日取得原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九应急非煤字[2019]23号)。该矿山2019年9月29日取得了缩界后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许可的矿区面积为0.1245km2,开采深度+270~+150m,生产规模扩大至180万t/a;《安全设施设计》设计范围为新的《采矿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全矿区可采储量为657.47万t ,生产规模扩大至180万t/a,服务年限3.47a。

委托单位联系人

陈新柱

联系电话

13803562123

项目组长

戴立平

技术人员

——

报告编制人

戴立平

报告审核人

彭永进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戴立平、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已有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采场、防排水、汽车运输、供(配)电设施、排土场、通信系统、监测设施、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及矿山、道路、电气安全标志状况进行勘察,对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符合性检查,判定其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竣工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19.12.10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6

其它

1)经过安全检查分表的对照检查评分,该矿山改扩建工程否决检查项11项,**合格;一般检查项105项,合格102项,不合格项3项,合格率97.1%。该矿山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要求,符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2)矿山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严格在设计范围内,按设计开采顺序、进度开采,台阶**、宽度、台阶坡面角应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按《安全设施设计》设置监测设施,对边坡进行监测和维护,建立监测记录台账;矿山部分建(构)筑在爆破影响范围内,爆破应控制炸药量和爆破方向,放炮时撤离建(构)筑内人员至300m外;做好瑞昌—南阳公路的爆破警戒等。

总体结论:瑞昌市瑞龙采石场改扩建工程通过前期建设和试生产,开采现场总体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总体符合《瑞昌市瑞龙采石场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评价结论:瑞昌市瑞龙采石场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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