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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恒峰石业有限公司修水县四都镇大坪矿区饰面用灰岩(大理石)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0-09-11

报告编号:赣通浔矿评字(2020)009号

项目名称

修水县恒峰石业有限公司修水县四都镇大坪矿区饰面用灰岩(大理石)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修水县恒峰石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0年9月注册成立的私营企业,法人**:宁小龙,注册地点位于修水县四都镇彭姑村,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饰面用灰岩(大理石)矿的露天开采、加工、销售。其下属修水县四都镇大坪矿区饰面用灰岩(大理石)矿位于修水县四都镇彭姑村2组,《采矿许可证》许可矿区开采范围面积0.0387km2,开采深度+180m至+135m,开采规模1.2万m3/a,设计设计矿区面积为0.020km2,开采规模为1.2万m3/a,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逐层开采顺序,采用公路开拓、机械切割、机械装载的采矿方法,矿山现有从业人员11人。修水县四都镇大坪矿区饰面用灰岩(大理石)矿于2015年11月13日取得了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8年11月12日到期;由于修水县人民**要求该矿山企业参照九国土资字【2018】192号文件《关于围绕中央**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做好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并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联合验收方可办理矿山相关证照延期手续,现该企业经过县自然资源局、**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水保局等5部门联合检查会签通过生态修复验收,故该矿山现申请延期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委托单位联系人

宁小龙

联系电话

13755242072

项目组长

戴立平

技术人员

——

报告编制人

戴立平

报告审核人

彭永进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戴立平、王义文、徐芳

现场工作人员

戴立平、徐芳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采场、防排水、汽车运输、供(配)电设施、排土场、通信系统、监测设施、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及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状况进行勘察,进行《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及《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等进行了判定,得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8.27

报告提交时间

2020.9.5

其它

1)矿山开采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与滑坡、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容器爆炸、触电、**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火灾、淹溺、高温、粉尘、噪声与振动等。

2)经过检查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总体满足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3)矿山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岩体坍塌、起重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等。

4)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按设计要求设置台阶**、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等,并按设计要求排土;不得*矿区、*设计范围和深度开采;降低进入+156m平台道路局部坡陡,完善运输道路外侧挡车设施;门吊设置设力矩限制器、限位、限重、吊钩**、接零保护等保护装置;采场所有机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外壳保护接零(地)等。

综上所述,修水县恒峰石业有限公司修水县四都镇大坪矿区饰面用灰岩(大理石)矿开采的周边环境、总体布置、配套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等总体符合《修水县恒峰石业有限公司修水县四都镇大坪矿区饰面用灰岩(大理石)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