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0)005号
项目名称 | 江西天然气都昌有限公司都昌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门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天然气都昌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2年08月02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新妙湖大道29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销售,建设和经营管道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 该项目拟建设地点为九江市都昌县汪墩乡,规划用地面积2000m2,该站主要功能是接受上游天然气场站来气并进行过滤、计量、调压、加臭向城区供气。设计供气量为20000m³/h;设计**压力为1.2~1.5MPa,设计调压后压力为0.3~0.4MPa。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陈淼 | 联系电话 | 17879808600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陈润洪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刘亚强 | ||
现场工作人员 | 彭永进,刘亚强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3 | ||
其它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都昌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门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天然气为易燃气体,四氢噻吩为易燃液体,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该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有:触电伤害、**伤害、物体打击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论 江西天然气都昌有限公司都昌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县城门站建设项目的的选址、总体布局、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