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价项目名称  | 新干县潭丘乡丰新硅石矿厂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尹亨信(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技术负责人  | 施祖远(二级安全评价师)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三级安全评价师)  | 报告审核人  | 施祖远(二级安全评价师)  | |
报告编制人  | 卓登荣(三级安全评价师)  | |||
项目组成员  | 尹亨信(二级安全评价师)卓登荣(三级安全评价师)  | |||
技术人员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11月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尹亨信  | 2017年10月15日/11月3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  | ||
华金龙  | 2017年10月15日/11月3日  |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  | ||
项目简介: 新干县潭丘乡丰新硅石矿厂矿区位于新干县县城南东125°方向直距约25.5**处,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5°36′21″~115°36 ′28″,北纬27°37′42″~27°37 ′53″,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6′25″,北纬27°37′48″。矿区距新干~七琴公路约3**,矿区有简易公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 矿区1000米范围内无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矿区300m范围内,无民房、高压线路、通讯线路,但距离采场东侧约21m处有一小二型水库坝体,坝体上部宽约5-6米,高约25米,长约60米,大库容10万立方,每年约有6-7个月为枯水期。为了该水库安全,根据《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江西省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坝体外50米内禁止进行矿山开采活动,设计在水库方圆60m划出一个禁采区(见附图),在禁采区内,严禁任何开采活动。 采取江西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12月编制的《新干县潭丘乡丰新硅石矿厂爆破设计书》中的深孔爆破方案后,根据江西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1月编制的《新干县潭丘乡丰新硅石矿厂爆破振动检测报告》,距离爆破实施点58m外的水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