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信丰县小江镇龙井窝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信丰县小江镇龙井窝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位于信丰县县城180°方向直距约37**处,属信丰县小江镇新店村管辖。矿区北侧有简易公路与105国道连接,交通便利。 该矿是一新建露天矿山,矿山于2018年12月由赣州豪胜矿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提交了《信丰县小江镇龙井窝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资源储量地质报告》,并于2019年3月25日,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赣市自然资储备字[2019]008号];2019年2月由核工业华东二六七工程勘察院编制并提交了《信丰县小江镇龙井窝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该矿核定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矿,矿山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公路运输开拓,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石料。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刘赟 | 联系电话 | 0897-83881111 | ||
项目组长 | 周令剑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令剑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李舒椿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吴至军、田美智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令剑、吴至军、田美智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该露天企业周边环境进行纤细勘察、记录,采集现场影像资料。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12.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4.14 | ||
其它 | (1)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爆破伤害、火药爆炸、滑坡和坍塌、**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水灾、中毒和窒息、淹溺等。 (2)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3)该评价项目为建筑用凝灰岩矿山坡型露天开采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该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该矿山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药剂进行原矿深度加工,矿山开采使用民爆物品不设爆破器材库,一次使用爆破器材量不*过5t,本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4)信丰宪达建材有限公司小江镇龙井窝采石场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爆破伤害、火药爆炸、滑坡和坍塌、**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水灾、中毒和窒息、淹溺。该新建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该露天开采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