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九江市东鸿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市东鸿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储存经营工业气体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住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泉山工业园,占地面积为9327.9m2,建有液氧、液氩、液氮、液二氧化碳等立式储罐各1台,从事储存及灌装经营;设有1个甲类仓库,从事乙炔气、氢气、丙烷气、氦气以及工业用混合气(Ar+CO2)等工业气体储存经营。 该公司于2018年02月27日由原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 [2019]000381号),**期至2021年02月26日。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祝东华 | 联系电话 | 15279206888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张枭、余厚炳 | ||
现场工作人员 | 彭永进、张枭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1.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15 | ||
其它 | 该公司从事储存经营液氧、液氩、液氮、液态二氧化碳、乙炔气、氢气、丙烷气、混合气(Ar+CO2)、氦气等工业气体。 针对此次项目安全评价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根据选择安全评价方法的充分性、适应性、系统性、针对性、合理性的原则,本评价选择安全检查表、危险度分析进行评价。 1、该公司储储存经营的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乙炔气、氢气、丙烷、混合气、氦气等属压力下气体,有爆炸、冲击伤害、冻伤和中毒窒息等危险特性,其中氧气属于氧化性气体,助燃性强,高浓度时有中毒的危险性,乙炔气、丙烷和氢气还是易燃气体,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2、该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物料未*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等。 4、该公司的前置条件、总体布局、常规防护设施、工艺和设备设施、公用设施、特种设备及强制检验设备、设施等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的要求。 5、储罐区危险度评价:储罐区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低度危险;储存区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6、九江市东鸿气体有限公司外部防护距离和总平面布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等标准规范要求,其他方面按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采取了相应的技术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其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