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预评字(2020)038号
项目名称 | 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位于遂川县县城200°方位直距21**的禾源镇三溪村境内,矿区位置地理坐标(2000坐标系):东经114°24′27″~114°25′44″,北纬26°08′37″~26°09′13″,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25′06″,北纬26°08′55″。 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于2018年10月25日取得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其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593799101D)。矿山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为叶廷财。 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于2018年4月1日取得吉安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3608002010127120084691),矿区面积:0.2981平方**,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830m至+520m。 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为一开采多年的老矿山,2008年由长洋(V7)、洞溪、东坑、长坑里(V3、V4)、金盘(V5)、金顺(V6)六个矿山整合而成。曾于2008年3月委托赣州通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08年3月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编制了《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露天开采安全生产设计方案》,于2008年5月委托江西矿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现矿山拟开采矿区范围内V3、V4、V5、V6、V7矿体,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令**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要求相关要求,须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为此,吉安市富林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 遂川县禾源镇金洞饰面花岗岩矿隶属于遂川县禾源镇行政区划。 矿区有约10**矿山**至禾源镇**所在地,与禾源~遂川县城公路相接,距离遂川县城约21**,交通便利。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叶廷财 | 联系电话 | ||||
项目组长 | 曾杰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曾杰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浦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陈嘉鸣、施祖远 | |||
现场工作人员 | 曾杰、施祖远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2.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2.15 | |||
其它 | 1、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容器爆炸、滑坡和泥石流、**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坍塌、中毒和窒息、淹溺。 2、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3、该评价项目为花岗岩露天开采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该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该矿山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药剂进行原矿深度加工,矿山不使用炸药,本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六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该露天开采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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