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安瓯林树脂有限公司10kt/a松香、1.7kt/a松节油、10kt/a松香改性树脂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瓯林树脂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工业园B区,法定**人为王树银,成立于2013年8月29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为脂松香、脂松节油、松香改性增粘树脂、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 吉安瓯林树脂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可证字[2017]0930号,许可范围为松香(10kt/a)、松节油(1.7kt/a)、松香改性树脂(10kt/a),**期至2020年2月20日。2018年4月23日,该公司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赣AQB3608WHⅢ201800203,**期至2021年4月。该公司现有员工40人,其中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6人。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松脂、氮气和产品松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宋明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金鹏、宋明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宋明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宋明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10.1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18 | ||
其它 |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规定,该项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防火防爆安全设施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该项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3、该项目按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4、企业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了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监督执行。 5、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修订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对预案进行相关培训及演练,并建立培训演练记录。 6、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该项目松脂卸车的危险程度属于“稍有危险,可以接受”,松香溶解、松脂蒸馏、酯化反应等其余单元的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危险度评价法分析评价结果:松香车间和树脂车间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低度危险;贮罐区区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 9、重大事故后果分析:当松节油储罐发生泄漏后,一旦形成池火火灾时,距离池火中心31.64m以内的财产将遭受毁灭;距离池火中心38.76m处的所有木质设施将燃烧,人员会受到严重伤害,距离池火中心54.81m远的设备设施才有安全;而人员要距离池火远153.20m处才有安全。 评价结论: 吉安瓯林树脂有限公司10kt/a松香、1.7kt/a松节油、10kt/a松香改性树脂生产项目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