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赣县金元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县金元采石场为开采多年山坡露天矿山,主要产品建筑用花岗岩,矿区位于赣州市区北西约30km,属五云镇南田村管辖,矿区中心位置:东经:114°50′36;北纬:26°04′01。矿区面积0.1418km2。矿区东侧与105国道相邻,交通较为便利。 赣县金元采石场成立于2015年12月,赣州市赣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3日为其变更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1MA35FQFH49)。矿山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者为胡云平。 2019年矿山延续了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由原来的5万m3/年扩大至20万m3/年,根据原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12]253号)要求,赣县金元采石场扩大生产规模需进行扩建,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2019年1月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编写了《赣州市赣县区金元矿区建筑石料(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2020年3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提交了《赣县金元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20年4月,矿山委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赣县金元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初步设计说明书及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0年5月22日通过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2020年7月9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下达了《关于赣县金元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市行审证(3)字[2020]193号)。 矿山取得设计批复后便进行了基建工程施工,但基建施工剥离过程中发现矿山设计基建工作面+320m标高以上基本为风化土(无矿体),与地质报告提供的矿山+320m标高以上的地质储量情况有较大误差,矿体主要在+305m台阶及以下(即+320m标高以下)。基于上述情况,2021年6月9日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赣县金元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基建首采台阶位置调整的变更说明》,变更调整了首采平台,由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350m为凿岩平台(剥离台阶),往下变更调整至+320m为剥离台阶(即形成向下的凿岩平台),由原来的+335m铲装运输平台,往下变更调整至+305m为铲装运输平台,上部+350m、+335m为安全平台,+320m则为凿岩平台。根据《**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整改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安监总管[2016]18号)中关于露天矿山重大设计变更的范围内容,本次对矿山基建工作面的位置进行下移调整变更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范围。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梁昌祥 | 联系电话 | 18077876099 | ||
项目组长 | 施祖远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施祖远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浦 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田美智、曾杰 | ||
现场工作人员 | 施祖远、田美智 | ||||
主要任务 |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36号令),《**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赣安监一字〔2016〕44号)及《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我公司评价专家组于2021年6月17日对该矿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矿山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和矿山现状资料,针对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设施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其安全设施建设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验收评价报告,作为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5月17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6月30日 | ||
其它 | 本评价项目中验收检查项的检查结论总数:94小项,其中“符合”的小项为87项,验收检查项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小项为4项,缺项3项,验收检查项中结论为“不符合”项等于4.25%,小于5.0%,符合《**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赣县金元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项目,通过矿山基建和试生产,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赣县金元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赣县金元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