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新寨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周宇村境内,属良山镇管辖范围。尾矿库现坝顶中心点地理坐标(ZK2孔)为X:3059606 ,Y:38587570, H:147.24m。附近有吉安—新余公路通过,新余—周宇铁路直达境内,交通方便。 根据设计,新余市新寨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初期坝清基后坝底高程118m,尾矿堆积坝*终标高152.3m,总库容为82.0×104m3,**库容为70.0×104m3。总坝高为34.3m,可供选厂服务12.12年。根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以下简称《规范》]规定,该尾矿库为四等库,主要构筑物为4级,次要构筑物及临时构筑物为5级。 根据《新余市寨口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江西省物化探地质工程勘察院(2013年11月), 初期坝坝底地面标高123.16m,初期坝体顶面标高133.16m,初期坝高10.0m,尾矿堆积坝*终标高152.3m,总坝高为29.14m, 根据《规范》规定,为五等库。为**尾矿库安全,评价采用设计四等库标准,对新余市新寨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价。四等库相应尾矿库防洪标准为:洪水重现期100~200年,相应尾矿坝*小安全**为0.5m。*小干滩长度50m.设计洪水重现期为200年。 新余市新寨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于2018年7月5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06]M0660号,有限期从2018年7月4日到2021年7月3日,依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规定及《关于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函》(管一函[2008]21号)的要求,新余市新寨矿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尾矿库新一轮延期换证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