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石化德安第五加油站重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石化德安第五加油站一家专门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加油站,营业场所位于九江市德安县白果,加油站负责人为张景飞,占地面积852.38m2,站内设有二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311.04m2;钢网结构的罩棚一座,建筑面积363m2;设有四枪加油机2台及配套的工艺管线,设50m3的#柴油储罐1台、30m3的92#汽油储罐1台和30m3的95#汽油储罐1台,油品储罐总容积共计110 m3(折算为汽油为85 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等级划分,该站属三级加油站。 该站于2019年08月26日由九江市应急管理局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19]000252号),**期至2022年08月25日。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陈建旗 | 联系电话 | 18000221098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张枭、余厚炳 | ||
现场工作人员 | 彭永进、张枭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1.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1 | ||
其它 | 该企业属三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经营的油品有0#柴油、92#汽油和95#汽油。 该项目为一功能集中的加油站,且设备设施集中在站区内,根据空间相对独立、事故范围相对固定、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原则,评价小组确定将其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选择安全检查表法和危险指数方法进行评价。 1、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等。 4、该站总体上符合零售经营成品油的安全经营条件。 5、该站汽油罐固有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经安全补偿措施后危险等级降为较轻,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6、中石化德安第五加油站重建项目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具备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