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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浩山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8-03

项目名称

彭泽县浩山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彭泽县浩山加油站是一家专门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场所位于彭泽县浩山乡柳术村,占地面积约840m2,站区内设置有2台双枪程控燃油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30m3的92#汽油储罐1台、20m3的95#汽油储罐1台、30m3的0#柴油储罐1台,油品储罐总容积为80m3(折算成汽油为65m3),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原则,该站属三级加油站。

该站2018年12月02日由原九江市安监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18]000081号),**期至2021年12月01日。

委托单位联系人

欧阳安铃

联系电话

13576207871

项目组长

彭永进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彭永进

报告审核人

余厚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秋枝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张枭、邹昌锴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张枭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6.15

报告提交时间

2021.7.23

其它

该企业属三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经营的油品有0#柴油、92#汽油和95#汽油。

该项目为一功能集中的加油站,且设备设施集中在站区内,根据空间相对独立、事故范围相对固定、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原则,评价小组确定将其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选择安全检查表法和危险指数方法进行评价。

1、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等。



3、该站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周边环境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4、该站总体上符合零售经营成品油的安全经营条件。

5、该站汽油罐固有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经安全补偿措施后危险等级降为较轻,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6、彭泽县浩山加油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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